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19-07-22 10:40 四川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眉教体发〔2018〕—58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实际,现就2019年春季丹棱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
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严格按照网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操作。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4月3日—4月26日,7:00-18:00(如遇到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三、受理范围及权限
(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丹棱县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权限。负责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丹棱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体局行权服务窗口。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申请人网上申办完成后,应及时查阅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申请人都需报送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2.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现场确认还须带以下资料。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在职教师提高学历的可免交)。
4.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该表可在四川教育网(首页——教育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中下载。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测试范围及人员。
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为:未参加统考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人员;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与其岗位不一致人员。其中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认定与其学历相一致的教师资格,且又从事该层次学校和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请提供两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教育体育局将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查。
(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指定医院进行,指定医院:丹棱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9日(非工作日除外)。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1张两寸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院的体检证明现场确认时均不受理。体检表由丹棱县人民医院提供,体检完毕后体检表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收回。
七、收费
根据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收取能力测试费200元/人。认定机构不再收取其他教师资格认定费用。体格检查费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进行收取。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等流程。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确认等流程,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与眉山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28-38195932)。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四)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联系电话:028-37204322
责任编辑:大白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