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3-04-14 09:38 江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23〕2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上半年认定时间及地点
1.网报时间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8:00—4月27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6月12日8:00—6月21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
3.现场确认地点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新余市教育局行政楼110室现场确认;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或居住证在渝水区(含高新区、仙女湖区)的到渝水区教育体育局608室现场确认,户籍或居住证在分宜县的到分宜县教体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43号)现场确认。
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提升现场确认效率,决定2023年上半年新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预约到场。完成网报的申请人员可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邀请卡进行预约。填报的相关信息会进行保密处理。
预约时间初定为4月27日9时至6月25日12时,未进行在线预约的申请资格认定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审核。
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员可按预约的时段分别进入新余市教育局、渝水区教体局、分宜县教体局安排的认定现场。
申请人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口罩,进入认定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认定结束后,须迅速离开,不得在大院内逗留。
4.体检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5日(地点待定)
5.领证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20日(双休日除外)
(二)下半年认定时间及地点
1.网报时间:2023年9月18日8:00—9月27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
3.现场确认地点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新余市教育局行政楼110室现场确认。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或居住证在渝水区(含高新区、仙女湖区)的到渝水区教育体育局608室现场确认,户籍或居住证在分宜县的到分宜县教体局(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43号)现场确认。
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提升现场确认效率,决定2023年下半年新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预约到场。完成网报的申请人员可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邀请卡进行预约。填报的相关信息会进行保密处理。
预约时间初定为9月27日9时至10月9日12时,未进行在线预约的申请资格认定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审核。
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员可按预约的时段分别进入新余市教育局、渝水区教体局、分宜县教体局安排的认定现场。
申请人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口罩,进入认定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认定结束后,须迅速离开,不得在大院内逗留。
4.体检时间:2023年10月14日-10月17日(地点待定)
5.领证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二、认定机构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选择本人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教体局。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选择市教育局。
3.新余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渝水区教体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市教育局。
4.在新余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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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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