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eijing.hteacher.net 2024-03-18 15:38 北京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做好本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本区受理范围
1.本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且现居住地址登记在本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区户籍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在本区居住且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港澳台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在本区居住且已在本市凭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本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本区受理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基本流程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7日16: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选择延庆区认定机构设置的相应确认点。
2.现场受理
(1)受理时间:4月2日—4月8日 上午9:00至下午16:30
(2)受理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四层(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
(3)发放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或回执
现场受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根据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或回执,根据通知或回执于指定时间到延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申请教师资格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重要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受理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1.申请人在网报或预报时填写或上传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该《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应为白底黑字,文字朝上并且清晰易识别,信息完整;应包含本人签字和日期;无任何无关图案、花纹或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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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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