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iaoning.hteacher.net 2024-04-17 09:01 辽宁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辽宁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4〕50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丹东市;
(二)丹东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港澳台居民在丹东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驻丹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学科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我市普通话测试相关工作,请咨询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语委办,电话: 0415-2305878。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签名须用正楷。
其中,有关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核查,内地(大陆)申请人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辽宁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⒈报名时间
202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集中开展。
上半年认定集中网报时间:4月22日至7月4日
下半年认定集中网报时间:9月19日至12月17日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认定时间请咨询当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网报时请上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市)人员,到所在地县(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户籍或居住地在市、区人员,到丹东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需正反双面打印,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各种检查单、化验单等原始单据。
(三)现场确认
⒈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12月16日至12月17日
⒉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到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从丹东站前乘坐303、K307路公交车到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是) ,现场确认咨询及网上预约申报的联系电话:0415-287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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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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