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xinjiang.hteacher.net 2024-09-24 16:23 新疆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有序前往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号综合办事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或我市居住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新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信息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复印件)。
(4)驻民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民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系统比对或取得港澳台学历者,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申请人(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仅需提供复印件)。
5.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含在学期间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格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求:①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加盖公章;②档案管理机构(部门)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③档案管理机构(部门)的复印人员签字;④写明当日复印的日期;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及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合格单。
(3)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仅需提供复印件。
(4)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认定报名系统核验,仅需提供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分别写明姓名、网上报名序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7.档案袋1个,自行贴好档案封面,填写好上半部分基本信息。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港澳台居民须由申请人自行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通过认定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体检安排
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后,由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民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领取(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四)资格认定
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需按照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如发现有误的,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按照管理权限依程序予以更正。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学校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本校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本校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师到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号教科局综合办事窗口现场确认。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认定材料一人一档,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整理,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并打印档案袋封面(附件一),档案袋左上角注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后参加现场确认,未按要求整理者,暂缓受理现场确认。
地址:新疆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07号
点击下载>>>
1、民丰县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袋封面 |
原文标题:和田地区民丰县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mfx.gov.cn/announce/show.php?itemid=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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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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