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09-30 17:37 甘肃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9:00—10月23日17:00
2.网上申报入口: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 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
(4)注意事项: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 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3.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的选择
网上申请在徽县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都要选择“徽县教育局”。
4.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要求装订(附件2)。体检表需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照片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需一致)。
3.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徽县人民医院,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徽县指定医院体检的人员,须在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正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时间自行安排。
4.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必须真实齐全,并有医院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院方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院方没有在体检结果处填写意见或没有加盖公章的体检表无效)。
5.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关注并阅读徽县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以免错过现场确认时间。
1.受理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7日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现场进行认定,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地点为:徽县政务服务大厅徽县教育局窗口(22窗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申请人为驻徽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下半年认定批次,详见附件2)原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需提交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人通过甘肃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选择办事—无犯罪记录证明,注册登录后自行查询,并将本人的查询结果打印出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办理。
(6)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
(四)证书发放
1.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及方式以通知为准,申请认定人员可联系咨询。
2.可选择自取、代领等方式领取证书。委托他人代领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在认定机构留存,一份由申请人自行归入个人档案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申请人员务必注意,谨防诈骗信息、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中未涉及的事项及要求,参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和发布的公告执行。
(五)徽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提交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徽县政务服务大厅徽县教育局窗口(徽县政务服务大厅22窗口,徽县城关镇金徽大道中段徽州广场)
业务咨询电话:0939-7522879。
业务办理电话:0939-5914805
点击下载>>>
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下半年认定批次) |
3、授权委托书 |
徽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徽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lJU0_jvo790XTLtwwmC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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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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